2003年6月1日颁发实施的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中,将压力管道进一步明确为:利用一定的压力,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。输送GB50160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》、GB50016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、乙类可燃气体或者甲类可燃液体(包括液化烃),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.0MPa的工艺管道。级别划分标准:真空管道 P<0MPa、低压管道 0≤P≤1.6MPa、中压管道 1.6
100MPa。
压力管道种类多,数量大,设计,制造,安装,检验,应用管理环节多,与压力容器大不相同。 压力管道,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,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,其范围规定为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.1MPa(表压)。磁极间距通常选用50-200mm。要求使用磁扼大间距时,交流电磁扼至少应有44N的提升力,直流电磁扼至少应有177N的提升力。
GA2: GA1级以外的长输管道;GB1: 燃气管道;GB2:热力管道;GC2:1.GC1级以外的工艺管道,2.制冷管道。颁布的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明确规定:压力管道和锅炉、压力容器、起重机械并列为不安全因素较多的特种设备。磁粉检测的能力不仅与施加磁场强度的大小有关,还与缺陷的方向、缺陷的深宽比、缺陷的形 状、工件的外形、尺寸和表面状态及可能产生缺陷的部位有关。